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丽水市本级乡村振兴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示范班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丽人社〔2022〕50号)规定,经审核,现将丽水市本级创业培训补贴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2122364。
附件:丽水市本级创业培训补贴拟发放名单.xls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