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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丽水市级创业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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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丽人社〔2017〕133号)的规定,经各单位申报,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地考察、集中评审,拟认定遂昌云策电商小院等2家创业园为丽水市级创业园,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6日 联系地址:莲都区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1007室 联系电话:0578-2122364 电子邮箱:lsjyjcy@qq.co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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