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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24P/2025-1010421146 公开日期:
关于证书领取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25-11-10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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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 5 年。请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人员,按证书发放机构通知的时间及时领取本人纸质证书。

联系电话:0578-2181620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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