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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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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丽劳务派遣许可〔2025〕8号 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12月04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12月05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二、三、四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2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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