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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丽水市本级2026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25 20:50:27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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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根据《浙江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3〕71号),结合我市近年来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伤害类型,运用工伤保险数据分析,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统筹确定了2026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重点领域。现将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丽水市本级2026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机械制造、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工伤预防以及职业伤害预防的宣传和培训。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丽水市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在市本级参保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

(二)申报程序

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丽财行〔2018〕70号)等相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如实填写《丽水市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

三、绩效目标

工伤预防项目要面向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开展,要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

(一)宣传项目绩效目标为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二)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以上且无因安全生产原因导致的工亡等重大工伤事故发生。

四、申报材料

填写《丽水市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含可行性报告);

(二)申报机构基本情况表(含3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于2025年7月15日前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

邮寄地址:丽水市人力社保局1116办公室(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78-2091986


附件:1.丽水市本级工伤 预防项目申报情况表附件1丽水市本级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情况表.wps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附件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样式).wps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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