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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01 11:26:58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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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403号),按照《丽水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1—2023 年底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经核查,《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暂行)》(丽人社〔2021〕84号)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决定予以废止。请单位知悉,做好工作衔接。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1月1日—2023 年12月31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统一编号

废止理由

起草(执行)处室、单位

1

《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暂行)》

丽人社〔2021〕84号

ZJKC12021-0005

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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