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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江万地房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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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丽特殊工时许可〔2025〕3 号 浙江万地房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5 年 01 月 25 日 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企业实行不定时 工作制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 2025 年 01 月 26 日依法受理,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九条、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部发〔1994〕503 号)第四条和第五条、《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 号)第二条和第三条 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2025 年 1 月 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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