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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丽水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江南公寓南侧西侧道路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账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17 09:06:33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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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我局于2025年2月17日收到 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丽水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江南公寓南侧西侧道路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丽水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江南公寓南侧西侧道路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浙江宏瑜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街北126号

联系电话:0578-2125306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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