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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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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丽水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市人力社保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市人力社保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不予处罚的案件不纳入处罚数内。
市人力社保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审核转报的行政许可事项不计入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内。
表三 市人力社保局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3.“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双随机检查、综合查一次、部门检查的次数计入其他行政行为。 5.法律援助经费,调解经费补贴不计入行政给付或行政奖励; 第二部分 丽水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 总体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50宗,罚没收入106.1万元。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67%;无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情况。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21宗,予以许可317宗。无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无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15宗。无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无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无行政征收。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无行政裁决。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8401295次,给付总金额1672439.51万元。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2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00002%;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1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 5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00001%。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 4宗,无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情况。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3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00003%;无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情况。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24535次。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17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069%;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1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5.88%,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004%。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无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情况。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9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037%;无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情况。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无行政奖励。 全市人社系统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673宗。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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