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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不定时)

发布时间: 2024-08-08 11:26: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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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丽特殊工时许〔2024〕31号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07月3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08月05日依法受理(编号:丽特殊工时许〔2024〕31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和第五条、《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岗位名称

起始时间

司机

2024年08月04日起至2025年08月03日

副总经理

2024年08月04日起至2025年08月03日

总经理助理

2024年08月04日起至2025年08月03日

证券代表

2024年08月04日起至2025年08月03日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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