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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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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人力社保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能源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材料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轻纺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就我省开展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详见附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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