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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丽水市洁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许可)

发布时间: 2024-04-07 19:54: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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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丽劳务派遣许〔2024〕2 号

丽水市洁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 年 04 月 07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04月07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二、三、四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2 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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