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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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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人事考试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人事考试院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市本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市本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市本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市本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市本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市本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市本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市本级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事考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等考试和省有关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3.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做好全市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4.研究制定全市人事考试工作制度。负责全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管理和考风考纪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5.承担由本院组织实施的各类笔试、面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工作,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和考试作弊问题专项治理。 6.负责采购考试工作相关技术服务,承担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考试题库研制、命题、阅卷等工作。 7.负责各县(市、区)人事考试考务组织等业务指导工作。 8.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人事考试院部门预算包括:丽水市人事考试院单位预算。市人事考试院于2011年11月份成立,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6人,临时用工2人。 二、2024年丽水市人事考试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人事考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5万元。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888.59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收入预算867.53万元,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增加20.22万元,增长2.33%,主要是上年结转。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5.53万元,占97.63%;上年结转结余21.06万元,占2.37%。 (三)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1.77万元,占21.58%;日常公用支出35.34万元,占3.98%;项目支出661.48万元,占74.44%。 年终结转结余21.06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8.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67.5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7.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6万元,增长0.25%,主要是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74万元,占98.22%;卫生健康支出15.85万元,占1.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6.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661.4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缴费支出(项)7.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85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8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24万元、津贴补贴30.47万元、奖金59.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5万元、住房公积金19.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9万元、退休费1.8万元; 公用经费3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94万元、福利费6.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 (七)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 5.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 5.2%。主要用于接待省、各县市与考试有关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丽水市考试院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丽水市人事考试院公用经费35.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8万元,基本持平,减少1.34%,主要是差旅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应与部门预算批复文字稿中政府采购金额一致) 2024年丽水市人事考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人事考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人事考试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61.4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市本级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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