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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两湖”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寿元湖部分)项目账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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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我局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 浙江光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两湖”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寿元湖部分)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浙江光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两湖”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寿元湖部分)项目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浙江光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9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东路557号7楼 联系电话:0578-2125306 2024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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