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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丽水市区部分主次干道沥青路面和人行道修复工程(一期)账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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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我局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 浙江宝宏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卢镗街(大洋路-紫金路)改造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浙江宝宏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卢镗街(大洋路-紫金路)改造工程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浙江宝宏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东路557号7楼 联系电话:0578-2125306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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