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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丽水市第二水厂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账户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02 14:08:18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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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我局于2024年12月02日收到 浙江金澜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丽水市第二水厂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浙江金澜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丽水市第二水厂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浙江金澜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02日至2025年1月02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东路557号7楼

联系电话:0578-2125306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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