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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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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现有2个校区,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及其他所需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要求:辅导员岗位(ss10-ss11),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ss01-ss09),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五)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六)辅导员岗位(岗位ss10-ss11)干部经历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以及经认定与此相当的学生干部岗位;高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包括全职聘任的专职辅导员,学生处或团委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8:00至2024年3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s://zhaopin.lsu.edu.cn)注册应聘账号,选择岗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招聘单位认可的在读证明)。 (2)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毕业专业由学校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审查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4)报考人员填报和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材料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批通过”的即为资格初审通过。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5.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系统导出,本人签字)和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需提供)。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ss01-ss05)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辅导员及其他岗位(岗位代码ss06-ss1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在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15日9:00的时间段内登录丽水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aopin.lsu.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行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或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或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或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前在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的招聘专栏)上公布。 2.试讲(专任教师岗位) 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辅导员及其他岗位)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试讲或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视作放弃(本场成绩即为零分);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试讲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成绩: 总成绩=笔试×40%+试讲(或面试)×60%。 最终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招聘专栏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或试讲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或试讲成绩成绩也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招聘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解除合同。 五、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流程。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3.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学院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8-2276051,监督电话:0578-2271178。 丽水学院 2024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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