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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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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按照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附件:附件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附件.zip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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