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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任丽水市就业创业导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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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提高各类群体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关于建立丽水市就业创业导师团的通知》(丽人社办〔2023〕12 号)文件,在相关单位推荐基础上,经审核,拟聘任胡海丽等41人为丽水市就业创业导师并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2261216。 附件:丽水市就业创业导师公示名单就创导师名单.et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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