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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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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意见》(丽政发〔2019〕1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复评结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2 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2122364。
附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拟发放名单7.31公示 .xls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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