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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市本级技能提升补贴及创业补贴等资金发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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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丽人社〔2017〕23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7 部门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丽人社〔2022〕2 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2122760,2122364(创业)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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