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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2023年2月份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等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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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2023年2月份市本级高校毕业生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0)35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意见》(丽政发〔2019〕1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8〕29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5〕78号)等文件规定,经对受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等申报材料审核,现将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36000元、见习补贴33584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71263.75元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处联系,电话:2106277。 附件: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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