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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丽水市滨水慢行系统样板段-贺家溪段工程账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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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我局于2023年10月23日收到绍兴市第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关于申请注销丽水市滨水慢行系统样板段-贺家溪段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绍兴市第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承建的丽水市滨水慢行系统样板段-贺家溪段工程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绍兴市第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东路557号7楼 联系电话:0578-2125306
2023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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