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日期: |
撤销莲都区岩泉供电所及物流中心(运维检修生产用房)工程账户公示
|
|||||||
|
|||||||
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我局于2023年10月10日收到浙江丽水泰安建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莲都区岩泉供电所及物流中心(运维检修生产用房)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浙江丽水泰安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莲都区岩泉供电所及物流中心(运维检修生产用房)工程于2023年3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浙江丽水泰安建筑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东路557号7楼 联系电话:0578-2125306
2023年10月10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