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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丽水市本级创业园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8-03 17:22:25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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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丽人社〔2017〕133号)的规定,经各单位申报,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地考察、集中评审,拟认定丽水甬莲智能制造产业园等2家创业园为丽水市本级创业园,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2217597。

附件:拟认定丽水市本级创业园名单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拟认定丽水市本级创业园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丽水甬莲智能制造产业园(A类)

丽水数字经济双创园(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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