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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2022年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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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 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市本级2022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拟返还名单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0578-2139702 联系地址: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楼市就业服务中心 附:2022年丽水市本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拟返还名单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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