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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第一批高层次人才拟享受人才津贴人员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1-04 11:45:57 信息来源: 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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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委发〔2016〕38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22〕88号)文件规定,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对象是: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在市本级及丽水经济开发区、莲都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经单位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经单位申报、我局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一批拟享受人才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干部群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

二、受理处室: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电话:2263608;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处,电话:2091253。

三、反映问题方式: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处室或市人力社保局机关纪委(电话:2091257)反映,(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邮政编码:323000)。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提倡署真实姓名。

     2021年度第一批拟享受人才津贴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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