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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本级拟发放创业补贴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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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8〕29号)文件中第六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继续落实支持和促进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同)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网络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市本级补贴标准为5000 元。参加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扶持政策。 经初审,下列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即2022年1月7日至1月1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联系,电话:2122364。 附件:丽水市本级创业补贴拟发放名单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7日 丽水市本级创业补贴拟发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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