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1-00057 | 公开日期: | 2021-08-09 |
浙江省社科、新闻、出版专业正高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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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 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 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记者和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试行)》《浙江省出版专业人员编审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宣 传 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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