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公开日期:
丽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招聘见习生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18 16:41:53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见习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从未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从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2.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专业不限,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

二、见习待遇:

不低于丽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并缴纳300元/年综合商业保险。

三、见习时间: 12个月。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提供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均可),并将电子稿发邮箱:920261432@qq.com。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莲都区花园路1号丽水人力社保服务中心3楼320办公室)。

3.报名截止时间:名额3名,择优录取,招满即止。电话咨询:0578-2266208、15990452868,联系人:李鑫飚。

附件:新见习登记表.doc


丽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