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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聘用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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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用胡晨晨同志为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的形式,向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17日至6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2098951、2098932 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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