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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0-00099 公开日期: 2020-10-2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6 16:31:50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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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26日      


浙人社发〔2020〕50号-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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