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日期: |
2021年丽水学院拟聘用人员公示(三)
|
|||||||||||||||||||
|
|||||||||||||||||||
根据《2021年丽水学院人才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李鹏程同志为丽水学院工作人员,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30日至4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20 丽水学院:0578-2271095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21年3月30日 李鹏程同志基本情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