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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本级市场主体提供用工服务补贴发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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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意见》(丽政发〔2019〕18号)文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拟对浙江海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提供用工服务补贴发放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8日),欢迎有关单位及个人通过来人来电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2122245 附件:浙江海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市场主体提供用工服务补贴花名册.xlsx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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