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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外教育附属丽水市实验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1 17:11:51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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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上海世外教育附属丽水市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初中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丽水市实验学校是丽水市教育局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所需专业

1

初中数学

1

数学及相关专业

2

初中语文

1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3

初中社会

1

历史、思政、地理、人文教育学科及相关专业

4

小学数学

2

数学及相关专业

5

小学语文

2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四)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在聘用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和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2022届毕业生2022年8月前需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丽水市辖区内公办在编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

(六)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丽水教育网( http://jyj.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4日17:00为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上海世外教育附属丽水市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请到公告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上传系统。同时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8-2132226,0578—2605179。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岗位。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为面试和笔试。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在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县(市、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等报考人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报考人员以面试和笔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具体考核方式、入围面试比例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市教育局公告。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安排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实验学校会同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上海世外教育附属丽水市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丽水市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上海世外教育附属丽水市实验学校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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