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日期: |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3.“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表五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运行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后办案情况统计表
说明: 1.“处罚案件量”的统计时间为10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录入系统内的正式案件数量(受理量)。 2. 没有使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 的部门可不填写案件数量,但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第二部分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3宗,罚没收入17.55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44宗,予以许可239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3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3191687次,给付总金额860212.79元。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32981次。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4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012%;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3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09%;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20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100822宗。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