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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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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担保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人员实行企业编外合同聘用制。具体招聘公告事项如下: 一、单位性质 市担保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法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17年,公司主营融资担保业务,兼营非融资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财务顾问,咨询中介服务,按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户籍不限。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考试委托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丽水纪委、监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指导。按照招聘工作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比选、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4日下午五点止。 报名网址: https://jinshuju.net/f/ib9DvC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上述网址填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任职期限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刘世芬,0578-2157283;全淑倩,0578-2157230。 (三)考试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情况等进行比选,按岗位人数1:10确定考试对象。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评估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服从岗位调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平台: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 0578-2157283 2157230 监督电话:0578-2669629 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0578-2967603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旅居史的,有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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