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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征集创业培训讲师训练营执行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07 17:20:14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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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创业培训师资结构,提升培训质量,我局拟于8月中下旬举办2020年丽水市创业培训讲师训练营活动。经研究,决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具体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执行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项目 

  2020年丽水市创业培训讲师训练营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组织2020年丽水市创业培训讲师训练营1期,30人以内。 

  2.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相关要求组织训练营课程,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委派创业培训SYB培训师全程授课,训练营实行小班化教学,训练营持续10天,形式为封闭全脱产。 

  3.执行单位应积极配合组织管理部门做好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材料。 

  4.培训项目不得自行分包或转包。 

    三、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3.熟悉创业培训情况及况及相关政策; 

  4.具备承办训练营工作需要的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及专职团队。 

  四、预算控制价 

  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按实际参训人数结算活动费用,定额标准上限为320//天,总价不超过96000元。(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 

  五、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方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必备材料 

  训练营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 

  (二)辅助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收取原件);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4.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成功案例、团队成员等介绍。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确定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采购小组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与方案评审,择优确定执行单位。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87日至812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07 

  联系人:刘宁 

  联系电话:2122364 

  丽水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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