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三个政策性文件的通知》(丽委〔2011〕8号)、《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两个文件的通知》(丽委发〔2016〕38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核实、相关部门审核、公示,施锦华等6人的购房补贴合计40万元,计敏等7人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合计19.5万元,以上资金现予以下达,具体名单附后。
附件:1.2020年第一批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和金额
2.2020年第一批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