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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0年第 8 号)

发布时间: 2020-06-23 15:22:14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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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大花园核心区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为丽水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白云山生态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站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1 

建设科工程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 

1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野外工作为主,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6月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土木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具有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 

  (五)具有大型公共建筑、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等建设管理两年及以上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72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1004750687@   qq .com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健康申报表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供的信息和以往行为负责,如提供虚假不实等材料且影响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择期通知考试。入围考试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均采取百分制。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的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按分数高低以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小于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合格分为60分。 

  成绩计算方式=专业能力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北京市旅居史,近14天内从国(境)外入丽或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丽水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0578-2175371/15988071661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06 23 


附件

个人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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