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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26 09:56:34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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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着力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大力推动法治人社建设。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本部门正式在编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99.04%。通过人社夜学、人社论坛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开展了社保窗口工作人员三年轮训、工伤疑难案件培训、劳动监察员培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等培训。推进法制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证率名列全市前茅,行政执法案件按要求及时在处罚平台录入并及时办结公开。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丽水市“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宣传讲解人社惠民政策和便民举措。主办“和谐之美 劳动之赞 ‘迎五一’丽水市暨莲都区‘双爱’宣传周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共提供现场服务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组织“劳动法律法规主题灯谜”活动,通过现场答题现场领奖,使活动更具互动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举办面向用工企业的规范劳动用工培训班,邀请专家现场讲课、集中培训;援助窗口律师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门诊”服务,共接待来访咨询530人,援助案件38件;提请合市政府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介绍;成立“夕阳红调解工作室”,用“老干部+老娘舅”的服务模式帮助劳动者及时化解劳资纠纷;开展普法“十进”“六送”活动,先后到白云社区和金苑社区开展相关业务知识的辅导和接受政策咨询,发放宣传册(资料)500多份;结合“党建服务一条街”活动,2次开展专题普法,发放宪法宣传手册100余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局政策法规处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在公文流转中设置法规审查环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出具合法性审查环节,处室负责人参加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参与文件商讨决策。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8件,均按程序制定,并按规定向市司法局报备和公布。开展产业及惠民政策文件清理,全文保留37件,拟修改7件,废止14件。对涉及机构改革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部门内部审查机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无出台的或者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的相关政策措施被相关部门查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局法规处参加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讨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聘请万申佳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了多起工伤认定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按要求开展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共对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网整合建设项目、数字化庭审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丽水全市事业机关养老账户清算项目等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局设立公职律师1名,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重大决策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经本部门法制审核,如劳动监察处罚案件均经局政策法规处审核,本年度无报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必要的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卷没有制作不规范、归档不及时、保管不到位等情形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本年度被复议案件1起,无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无败诉案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丽依组办〔2019〕 2 号)要求,对本部门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其中行政处罚13起、行政许可67件,并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市司法局《关于举行2019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重点专项评查的通知》要求,将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送市司法局评查。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按《关于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的通知》(浙府法发〔2015〕18号)规定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按照“大调解”工作部署安排,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发挥人力社保部门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妥善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涉劳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时报送行政调解相关数据和年度统计分析报告。严格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落实行政机关合同争议仲裁条款,落实仲裁条款占报备合同100%。

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全年召开 2 次班子会议,听取和研究部署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列入全市系统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并制定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推进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通过理论中心组、人社讲坛、三会一课等载体,全方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局长(科长)暨业务骨干培训班。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个别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到位,缺乏依法行政的政治清醒和高度自觉,没有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放到深化改革的全局上去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个别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不浓,法律知识欠缺,没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存在能力不足、办法不多等问题。

三是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还存在不足。行政处罚案件方面,部分决定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制作的格式和字体不统一;个别案件中调查笔录制作比较粗糙、用语不规范化、表达不够准确、个别涂改处存在未捺指印的情况;个别案件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表述不很贴切、说理性不强、表述不够严谨。行政许可方面,由于工作条件有限,目前行政审批案卷材料分别由相关单位自行保存,案卷的存放保管不规范;行政许可文书存在着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由于许可事项不同,所用的表格等申请资料不统一,造成案卷的装订不够整齐、美观。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切实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力量、保障经费、加大支持,使法制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宣传和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进行轮训,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五落实”。

三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范重大决策行为。

四是切实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行政执法原则。要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上,合理界定行政执法界限和权限,明确执法责任。

五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事实证据充分、程序规范合法。切实加强行政处罚程序建设、规范执法流程、保障行政执法程序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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