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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19-00081 公开日期: 2019-09-26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4 09:17:25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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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自然资发[2019]36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飞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我省开展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详见附件。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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