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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标兵、树标杆、定目标 ——全力打造 “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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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对标赶跑活动,全市仲裁机构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积极学习标兵经验和标杆建设,切实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一、学标兵,找差距。全市仲裁机构认真借鉴其他地、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经验,对照标兵找准差距,不断提升自身水平。通过加强与各乡镇(街道)、企业沟通协调,提高对标学习的认识,广泛征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意见和建议,学习标杆建设的方式方法,推进综合示范乡镇(街道)、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抓典型、树标杆。为激励基层调解组织机制规范化建设,全市仲裁机构多形式推广典型经验,让典型的辐射效应,带动效应,激励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一是落实调解办案补助制度,通过以案定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鼓励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劳动纠纷化解;二是以点带面,营造氛围,真正把有标杆典型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三、聚合力、定目标。举全市仲裁机构之力办好省人力社保厅“六件实事”之一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各县(市、区)按时间节点严格执行,着力把全市十个乡镇(街道)确定为全省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综合示范单位工作作为龙头来抓,并逐步落实好调解中心“六有六统一”,力争把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打造成丽水样板。 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开展过程中,全市仲裁机构将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和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服务大局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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