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收单位: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负责人:李伯华 联系人:段志新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17楼
联系电话:2091213 联系手机:13957089826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备注
1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费
高级280元/人,中级180元/人,初级100元/人
浙价费〔2002〕229号
2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费
中级评委推荐高级职务150元/人,初评委推荐中级职务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