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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专题学习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0-17 09:27: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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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下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1751施行)。在全体工作人员自学的基础上,支队结合相关工作组织大家进行共同学习,提前做好功课。

学习会上,与会同志对《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中涉及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项重要修改内容分三个层次进行了深入学习。一是对新版办法进行逐条解读学。新版《办法》中对用人单位管理责任、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建设施工领域工资支付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对严重拖欠工资的企业,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定期申报工资支付情况、在信用浙江网和主要媒体上公示其拖欠工资信息、在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对其作出相关限制。二是抓住要点,通过新老两版的条文对照学。三是进行一次讨论,加深理解。

支队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尽快熟悉掌握其中内容,更为准确地把握办法要点,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在今后执法工作中更为熟练地操作运用此办法,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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