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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1-06-30 15:22:15 信息来源: 丽水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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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发放并使用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2011年5月底前已在丽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各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即持有《丽水市职工失业证》、《丽水市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下称“失业人员”)。

原登记的失业人员中已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进入全日制学校读书、移居境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列入换证范围。

二、 换证地点、时间

2011年7月1日起,我市将换发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请失业人员持原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2寸照片1张到原发证机构申请换证。原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原发证机构报失并凭登报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

三、证件使用及审验

对原持证人员,目前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后,不改变正在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证书将准确全面地记录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情况,其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政策。

从2012年起,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应于每年的3月至5月到发证机构进行年检,未经审验的不得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具体换证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丽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联系电话:2141049

   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2178710

   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7122744

   青田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6835876

   云和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5132327

   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6122830

   缙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3123871

   遂昌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8125134

   松阳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8065304

   景宁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联系电话:5085979

 

                        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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